当前位置:首页>商会概况>商会章程

商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名称与性质
本会全称为XX商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,是由XX地区企业、商界人士及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,经XX市民政局批准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第二条 宗旨
本会秉承“服务会员、促进合作、诚信自律、共谋发展”的宗旨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搭建政企沟通平台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,助力区域经济繁荣。

第三条 业务范围

  1. 政策服务:传达政府政策法规,协助企业合规经营;

  2. 资源对接:组织商务考察、项目合作等活动,促进会员间资源共享;

  3. 培训交流:举办行业论坛、管理培训,提升企业竞争力;

  4. 维权协调:提供法律咨询,调解商业纠纷;

  5. 公益事业:引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,参与慈善活动。


第二章 会员

第四条 会员资格

  1. 企业会员:在XX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;

  2. 个人会员:商界代表、专家学者等;

  3. 承认本会章程,自愿申请并经审核通过。

第五条 会员权利

  1. 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2. 优先参与本会活动,享受各类服务;

  3. 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4. 自由退会权(需书面申请)。

第六条 会员义务

  1. 遵守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  2. 按期缴纳会费;

  3. 维护本会声誉,不得损害其他会员权益;

  4. 提供真实经营信息,配合行业调研。

第七条 退会与除名

  1. 会员退会需提交书面申请;

  2. 严重违反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义务者,经理事会表决予以除名。
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

  1. 最高权力机构,每届X年,须有2/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;

  2. 职权包括: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、修改章程、选举理事会等。

第九条 理事会

  1. 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X年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

  2. 职权包括:制定年度计划、决定分支机构设立、聘任秘书长等。

第十条 监事会

  1. 独立监督机构,监督财务及运作合规性;

  2. 列席理事会会议,有权提出质询和建议。

第十一条 秘书处

  1. 常设执行机构,负责日常事务;

  2. 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,主持具体工作。


第四章 资产管理

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

  1. 会员会费;

  2. 社会捐赠与赞助;

  3. 政府或企业购买服务收入;

  4. 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

  1. 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;

  2.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接受监事会审计;

  3. 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润分配。


第五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

第十四条 章程修改

  1. 须由理事会或1/3以上会员代表提议;

  2. 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第十五条 终止程序

  1. 因故解散需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;

  2. 剩余财产用于公益事业或移交相关部门。
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六条 本章程经XX年XX月XX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自民政部门核准后生效。

第十七条 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。

XX商会
XX年XX月XX日


说明

  1. 本文为通用模板,需根据商会实际业务、地区法规等调整具体条款;

  2. 涉及法律效力的部分(如会费标准、选举细则)建议咨询专业机构;

  3. 可增加“党建”“行业自律”等章节以适应特定要求。